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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22年度第42批次搅拌站南侧地块填土用风化花岗岩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1-03 14:22:58    文字:【】【】【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22年度第42批次搅拌站南侧地块填土用风化花岗岩出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

该地块位于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区搅拌站南侧,现状初步平整,但有部分剩余砂石土需进一步平整,经有资质的勘测公司出具的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地块为回填用风化花岗岩,期间需对地块南侧山体进行分级修坡,具体的修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纬一路道路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初步设计方案》。经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显示,储存量共30.04万立方米(详见附件测量报告)。为保障项目用地出让,需对该批次地块回填用风化花岗岩及分级修坡产生的剩余砂石土进行公开出让,并完成土地平整。

中标人需在签订出让协议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且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对场地的平整工作,标高要求为+42米及对地块南侧山体进行分级修坡工作,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纬一路道路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初步设计方案》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现状收回土地。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叁佰万(¥3000000.00元),第一次举牌叫价为标底价。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未有其他更高报价,竞投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未有其他更高报价,竞投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300秒,主持人宣读“第三次”时仍无更高的叫价,则叫价最高的竞投人为中标人,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协议书》。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要在投标单位或个人帐户以银行转帐或汇款的方式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流程安排

潜在竞投人应于 2023116日至20231122(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报名。(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2、报名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②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3、竞投时间:20231124日上午1000

4、竞投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竞投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1)自然人投标的,须本人到会,则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会;如本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报名本人签字并纳手纹印)、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投标的,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得直接在场内进行石块破碎施工,不允许在场内使用破碎设备,不得使用爆破形式施工。剩余砂石土采取完后,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场地平整,标高要求为+42米,不得使用场外土方等进行回填且需对地块南侧山体进行分级修坡,具体的修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纬一路道路一期工程边坡支护初步设计方案》。

4、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在石方挖取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于签订出让协议后开挖前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向招标人报备。中标人运输石方过程中损坏运输道路的应无条件修复,如有违者,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地块及周边环境安全,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及周边建(构)筑物破坏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6、本公告中的石方储量依据《资源储量简测报告》得出,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道路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8826977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88636683

2023年113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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