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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11-01 10:21:40    文字:【】【】【

(招标编号:ZY20241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一、招标条件

本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块位置: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面积:23879.39 平方米;地块用途:建设用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竞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竞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价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竞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按竞价文件规定报名并递交了本项目竞投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112 09  00 分到 2024 118 17 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报名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 103 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1111 09 30

递交方式:本项目竞价人无须递交投标文件,已成功报名的竞价人按项目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竞价会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1111 09 30

开标地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 103铺)

七、其他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主体)委托,定于20241111日上午 9 30 分(北京时间)在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 103 铺)对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者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为盘活新城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将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进行公开招租。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20241002

2.项目名称: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地块公开招租

3.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祥福路以西、平山大道以北(详见竞价文件合同附件)

2)地块面积:23879.39 平方米

3)地块用途:建设用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4.租赁期限:地块租期为 18 年,含免租建设期 6 个月。

5.地块的交付:交易主体与竞得人签署租赁合同之日即视为完成交地,双方不再另行签署交地确认书,但交易主体有义务和竞得人一起实地分清边界。

6.交易底价(地块租金):人民币 95517.56 /月(含税)(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伍佰壹拾柒元伍角陆分/月)。

7.地块租金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 10%,即:第 1 年至第 3 年竞得人按照中标价支付地块租金,第 4 年至第 6 年的地块租金在第 3 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10%,第 7 年至第 9 年的地块租金在第 6 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10,10 年至第 12 年的地块租金在第 9 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10,13 年至第 15 年的地块租金在第 12 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10,16 年至第 18 年的地块租金在第 15 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10%。

8.租金收取方式:竞得人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月支付租金。

9.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 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以现金转账支付至交易主体指定账户。

11.合同违约金:详见合同。

12.竞价方式:明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3.其它情况说明:

1)交易主体将地块出租给竞得人,交易主体不参与地块相关项目的运营,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交易主体向竞得人收取地块租金。

2)其它详见合同。

(三)招租要求

1.竞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地块按现状交地,场地内的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须在交易主体指定的取土点进行取土,并向交易主体提交具体的取土及修护方案,经交易主体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

3.本地块需按土地用途使用,不得设置住宿场所。

4.本地块道路沿线美化提升由竞得人负责。

5.地块水、电、气等需竞得人自行报装。

6.地块内污水、废气排放、垃圾等由竞得人负责处理。

7.地块内涉及管道、光缆迁移的自行协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出土、填土需竞得人依法依规办理排放证和消纳证。

9.竞得人须在中标后 30 天内向交易主体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并经交易主体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10.租赁地块内建设办理报建报批、施工许可、消防等相关审批责任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交易主体应全力协助办理,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投标须知

1、本项目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竞价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竞投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竞价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成交结果经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竞得人需于 5 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否则交易主体有权取消竞得人成交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4、竞价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竞投保证金,方能取得竞投资格。

(五)合格竞价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竞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价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竞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按竞价文件规定报名并递交了本项目竞投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

2024112日至20241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 103铺)。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竞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竞价资格的确认。竞价人的竞价资格最终以交易主体根据其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核结论为准。

(七)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00 元,于报名后发售,售后不退。

(八)竞投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竞投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竞价人必须在开标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按要求一次性提交竞投保证金:

2)竞投保证金必须要在竞价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提交。

3)竞投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账户: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955088021879470015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4)竞投保证金划出帐户必须要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竞投保证金的竞价人,交易主体有权予以拒绝其竞价。

6)竞投保证金退还:

①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价人的竞投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②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人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③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7)如竞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竞投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竞投截止后竞价人撤销其竞投的;

②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的;

③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向交易主体提出附加条件的。

2.竞价活动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竞得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以竞得单位的对公账户转入以下:

开户名: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13302747

相关事宜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九)竞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竞价会议签到时间:

20241111 900 930(北京时间)。

2.竞价会议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103 铺)。

3.竞价人出席竞价会议的证明资料:

1)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竞价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

2)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价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竞价人代表的身份检查由交易主体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不能通过身份检查的,交易主体有权拒绝其竞价。

4.竞价会议开始时间:

20241111 930(北京时间)。

(十)竞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1.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指合资格的竞价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竞得人。本次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现场竞价活动的程序:

1)交易主体代表核验竞价人的资格资料,对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①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竞价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竞价会议。

②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竞价人准入条件”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竞价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竞价人代表的身份检查由交易主体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交核验资料的,交易主体有权拒绝其竞价。

2)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竞价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竞价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招标代理机构向竞价人或竞价人授权代表发放竞价号牌。

3)主持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4)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6)第一个竞价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地块租金人民币 95517.56 /月)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7)以后每次举牌应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人民币 1000.00 /月或 1000.00 /月整倍数的递增。

8)竞价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 30 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 60 秒,竞价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 120 秒,竞价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竞得人。

9)竞价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竞投保证金。

10)如仅有一位合资格竞价人到场参加竞价会议的,竞价人举牌应价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人为竞得人。

11)确定竞得人后,交易主体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注意事项

1)竞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现场竞价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竞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地块。竞价报名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价人对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交易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2)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后,交易主体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不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④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3)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竞价人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竞价会议,并最多只能委派 2 人参加竞投会议。

(十一)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无收到有效质疑,或质疑已处理完毕后,将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五个工作日)无有效质疑或投诉,则在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五个工作日)有质疑或投诉(质疑或投诉的提出或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竞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主体、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则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交易主体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主体有权收回其标的物并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

(十三)处罚机制

1.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的竞价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2.竞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投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交易主体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

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 130 号三层 304

人:谢先生

电话:0757-888821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 6 103

人: 关小姐

电话: 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 fszeyou@163.com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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