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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9-24 15:03:33    文字:【】【】【

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批准建设,更合镇政府批复:合办纪要〔201911号,立项批文:合经济(20195项目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2.3 项目规模: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27.77万元,拆旧复垦地块总面积92.90亩,拆旧区通过整理、复垦后,可增加农用地面积92.90亩。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96.3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80.51万元(具体包括工程施工及工程暂列金等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为15.83万元(具体包括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等费用)。主要工程内容为清理工程、土壤重构工程、生物化学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4 工期:

2.4.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绘、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2.4.2工程施工在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发出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对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拆旧复垦进行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6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及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如下标准:1)、《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粤府函〔2018〕19号);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2号);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4号);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发〔2019〕12号);5)、《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粤国土资发〔2006〕179号);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7)、《广东省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验收办法》。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②、③三项资质

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土地规划资质 的企业为牵头人。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须符合以下要求:

4.3.1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 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3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 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 需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 03 月至2019 0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

4.5.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 03 月至2019 0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具有土地规划资质单位)

4.6.1须具有 国土  土地管理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4.6.2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19 03 月至2019 08 月)为上述拟派本项目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3月至 2019 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3月至 2019 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4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19925日至2019930(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2019 10  14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10179 30分,截止时间:20191017 10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

招标代理: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编:528524

邮编:528500

联系陈先生

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18824685802

电话:0757-88636683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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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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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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