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拟对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ZY20191112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67,824.68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工 期 |
01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 |
467,824.68 |
60个日历天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3、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如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等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同时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 年12月6 日2019 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即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 16日9时00分至2019年 12月16日 9时30 分止(北京时间))。
十、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开标室(即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 年12月5 日至2019 年12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转85083
邮编: 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8636683
邮编: 528500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