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苗圃公园开花乔木种植养护服务项目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苗圃公园开花乔木种植养护服务项目,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8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现对磋商文件P72、P82页的内容做出以下修改:
P72页:
(2)财务状况。
说明:供应商必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2018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18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更改为:
(2)财务状况。
说明: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2019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19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P82页: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改为: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更正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