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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泽河片区)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2-24 15:29:59    文字:【】【】【

2018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泽河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泽河片区)合办纪要〔2019〕13号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C2019(GM04)XZ0119

2.2 项目名称:2018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泽河片区)

2.3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4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人民币205.01万元。

2.5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0年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2018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泽河片区)进行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等,详细见工程预算、图纸。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845165.24元,不设下限。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部门(省住建厅或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  6月至 2019 11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4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191225日至20191231(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叁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至2020年1月14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 2020年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建设房产所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邮编:528524

人:李小姐

电话:0757—8884938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编:528500

人:关小姐

电话: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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