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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更合镇2020-2021年市容市貌管理巡查劝导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修改文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2-27 12:10:28    文字:【】【】【

高明区更合镇2020-2021年市容市貌管理巡查劝导服务项目(第二次)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委托代理的高明区更合镇2020-2021年市容市貌管理巡查劝导服务项目(第二次),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 现对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P3的内容做出以下修改: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上限价):人民币2088160.18元/两年,其中项目预算编制费为人民币6917.73元,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3天内支付给相关单位,本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更改为: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上限价):人民币2088160.18元/两年,其中项目预算编制费为人民币8182.33元,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3天内支付给相关单位,本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2. 现对招标文件P42的内容做出以下修改:

二、其中项目预算编制费为人民币6917.73元,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3天内支付给相关单位,本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更改为:

二、其中项目预算编制费为人民币8182.33元,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3天内支付给相关单位,本预算编制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

                                                     2019122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1227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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