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大道(三富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澄清修改文件
平山大道(三富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平山大道(三富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于2020年3月18日至3月24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现对磋商文件P88、P89页的内容做出以下修改:
P88页中: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改为: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P89页中删除以下文段:
“注:1、业绩是必须以报价供应商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