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X525县道旁农场内非法处理填埋固体废弃物事件——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致各投标人: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委托代理的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X525县道旁农场内非法处理填埋固体废弃物事件——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小点作出如下修改: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备注:在应急状态下,经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可收集中转贮存除HW01以外其他所有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数量、时间不限。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书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对招标文件P14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4.投标保证金(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的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4 | 投标保证金 | 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220000.00元),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 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 (1)投标保证金要在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汇款的方式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提交方式。招标人于开标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收取并集中管理,(开户行:佛山农商银行明城支行,账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帐号:80020000005624957,备注:项目编号,缴款单位名称); 温馨提示:为防止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指定账号导致投标无效,请尽早办理。 各投标人于开标前带备银行开具的转帐凭证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到明城镇交易中心开具收据(联系人:刘小姐0757-88836371),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带备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该收据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面交招标人。 (2、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内容不变。) |
3、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 日9时30分。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2020年6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