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8-05 16:16:29    文字:【】【】【

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荷办投审[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片区。项目内容主要为富湾园区路网建设完善,本工程包括的范围有11条道路的建设:恒昌路、蓬山路、高富路、工业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高富二路、荷富路辅道为城市次干路,蓬江路、支路1(明富路北部)、支路2(安泰路北部)、荷富路西侧支路、安泰路为城市支路。本次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污水)、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为2亿元。

2.3服务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开始时间为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审计(如有)结束止。项目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为荷城街道富湾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在设计阶段,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对工程造价进行比选分析;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按相关要求及规范进行工程概算审核,提出造价优化建议;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预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决算审核、EPC项目实施过程造价争议的解释等造价咨询工作;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33.27万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应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为2020年2月至2020年7)为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8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827 9 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 827 9 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片区洲华路4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000

联系人:胡凯锋

联系人:关嘉欣

电话:0757-88231803

电话: 0757-886366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2020年8月5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19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