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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01-11 17:26:39    文字:【】【】【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Y202012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77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中央空调末端清洗(第二次)
服务期:40个日历天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超过项目预算的响应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参加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七、报名要求及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受理。磋商文件3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9时00分-9时30分止。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开标室。
3、磋商时间:2021年1月22日9时30分。
4、信息发布媒体:高明区人民医院网站、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十、本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6683
邮编:528500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一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81902
传真:0757-88681902
邮编:528500

发布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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